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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追债公司分享如何起诉公司欠款

2021/10/11 16:21:59      点击:
起诉是现在很多人都会选择的维权方法,目前生活中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矛盾,这就需要大家进行专业的处理,已解决矛盾,那么如何起诉公司欠款呢?下面让我们跟随我们一起看下吧。


  自己如何去法院起诉


  一、原告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公民因婚姻家庭纠纷,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财产权益争议,均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公民对下列三类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已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但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订、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起诉状除应写明上述内容外,还应写明起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并由原告签名和盖章。此外,还应提供与被告人数相同的副本。起诉,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民事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管辖方面的法律规定较多,这里就不一一例举,您如需要进一步了解,可查阅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案件,一般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经过复议的案件,如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刑事自诉案件,由犯罪地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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