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南京天浩讨债公司
联系:董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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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我公司的人员情况、设备配备、追账渠道等情况属于公司机密,由于行业特殊性,一般不对外公布,敬请客户谅解。
四、南京应收账款追讨需要注意问题 当前的经济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债务纠纷,除个人民间借贷纠纷外,企业间的债务纠纷显得日益突出,一些当事人欠缺法律意识,长期不去追讨债务,致使其债权因过了诉讼时效而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一些企业被应收款所困,甚至直接危及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那么,如何合法、有效地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及时讨回债务呢? 一、讨债需具备的条件? 第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借条、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需注意的是,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如果债务人是公司,则应盖有债务人的印章;如果债务人是个人,那么必须有债务人亲笔签名。 第二,要有债务人的明确的资料。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二、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讨债? 1、选择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为防止日后发生争议纠纷,应争取并注明对自己有利的法院管辖案件;当然在即将提起诉讼前,注意在双方协商调解中补签相关协议,约定好法院管辖地, 2、申请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93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这就是说,债权人可根据上述规定,在向人民法院提出债务诉讼的同时递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有关债务人的财产情况,以便于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它方法。以防债务人转移财产,造成债权人经济损失。但是这一方法的缺点在于,申请保全的所需的材料比较烦琐,要求有债务关系的明确有效的证明,还要尽量提供对方财产的相关材料,申请人还必须事先提供保全担保。 3、申请支付令或者公证还款协议 《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它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第191条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若债务人对其所欠债务并不否认,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则可以聘请律师介入与债务人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并进行公证。对双方的债权债务进行确认,并根据自身债权债务的特点及对方的财产、经营情况,有针对性的草拟还款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有了这样的还款协议,还款期限届满债务人未清偿其所欠款项,债权人可以依据协议的条款直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时间和金钱。 4、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当然在时效即将到期之时,债权人可以聘请律师出具律师催讨函或及时向法院起诉 五、南京应收账款追讨收费标准 当部分客户咨询我们时,经常会直接问及“清帐XX事需要多少钱”这样的问题,在未深入了解委托具体内容和要求的情况下,我们不能立即报价或者只能简单地参考“以往操作同类清帐”的报价。但在实际操作中,这种简单报价多数与实际收费有一定的差异,有时存在极大的“不合理”。 清帐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能否顺利完成同许多因素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委托事务的确立,首先要建立在客户与我们相互信任、相互保密的基础上。至于最终收费多少,主要的是取决于几个方面: 1、委托人提供的线索数量及真实性。即是说,客户提供的线索数量越多,我们收费相应的会越少;客户提供的线索越具有真实性,那么我们收费相应的也会越少;反之则高; 2、案件自身的复杂程度。比如说,普通的查找第三者、婚外情背景咨询与重婚罪背景咨询的收费差距巨大;同样是查找目标下落的委托,如目标是经济犯罪嫌疑人与目标是民事纠纷当事人清帐方法和成本完全是不一样的; 3、委托人要求达到的目的。譬如说,最常见的婚外情背景咨询,客户要求能够达到离婚的目的与客户要求能够达到赔偿的目的是截然不同的; 4、被清帐对象的具体情况。就是说,同样的自驾车,而自驾奔驰、宝马名牌车的与自驾吉利、小微型车的绝对不同;公务员与老百姓绝对不同;这一点不在于我们是“势利眼”,而在于我们工作的难度是绝对不同的,也不能用一般的清帐方法去操作; 5、工作现场环境条件等客观因素。本地与外埠不同;消费水平高的与消费水平低的不同;城市与乡村不同;公共场所与私人场所不同; 6、办案人的能力、职业道德等主观因素;同样叫清帐,经办人(单位)的信誉、职业道德、专业水平、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会有所区别;比如说,能做婚外情清帐的办案人不一定能够完成商务性质的清帐;正规化清帐公司与散兵游勇式的小作坊截然不同…… 故此,只有在我们对委托事宜充分了解后,才能对完成委托所需的人力,物力和相关费用等各种情况做一个准确的评估,才能提出一个合理的报价。 在没有了解清楚具体情况之前就泛泛报价,或者被动地认可客户的出价,是清帐(侦探)公司一种极不负责的经营方式!这时,委托人应当小心,这极可能导致委托目的无法实现或者难以实现,最终受损的还是委托人。这种损失不单单是金钱上的,也有时间上的,而且,时间上的损失是无法弥补的! 我们希望客户(委托人)能对我们工作的特殊性予以理解。只有我们完全了解要为您提供何种服务和您要达到何种目的时才能合理报价。委托人支付的清帐费用只有足于保证我们能够在最坏的情况下都能顺利完成委托任务时,才能达到预期的清帐结果,才是“物有所值”,才是合理的收费标准。所以,我们要对你的案情进行详细“诊断”后才能报价,并在收取前期经费和保证金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开始工作并最终完成委托任务。